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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旧”与“创新”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作者:王立武      2007-07-13




    安徽黄山市从保护古建筑、古驿道、古树和民间文艺做起,为1000多个古村落制定保护规划,有100多个村落在古村之外另建新村。该市还结合新农村建设,为乡村4000多幢与传统建筑风格、文化特色不协调的现代民居,添加典型的徽派建筑元素,使新房从外面看起来与当地文脉一致,保留了浓浓的传统文化气息,从而很好地处理了古村落保护与改善当地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之间的矛盾。

  黄山市的实践和经验告诉我们,农村历史文化保护是新农村建设的题中之义。只有以保护历史文化遗存为基础,“护旧”“创新”相结合,新农村建设才能更彰显其品位和价值。


  当前,农村文化保护问题越来越突出。不少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古建筑、古遗址及风景名胜区整体风貌遭到破坏;文物非法交易、盗窃和盗掘古遗址古墓葬以及走私文物的违法犯罪活动在一些地区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由于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许多重要文化遗产消亡或失传。越是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它的古村落就越稀少,也越商业化,并失去古村落的内涵和文化自尊。


  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新农村建设不是简单地拆旧房建新房,不是简单地建新村、建洋村,而是要结合实际,使本地富有传统文化特色的古老村落和建筑得到保护,并使之焕发新生机。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中华文化的根、大量的文化遗产的载体都在古村落里,如果没有这些村落,这些民间文化遗产也就没有了。


  笔者以为,各级政府应将文化遗产保护列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对农村文化保护现状进行一次全面普查、登记,了解和掌握文化遗产的分布状况、存在环境,并分类制定保护规划,明确保护范围,建立保护制度,提供资金保障。不仅要保护农村有形文化遗产对无形的农村文化遗产,诸如民间故事、音乐舞蹈、节日习俗等,也要努力使之得以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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