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林业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物局)、杭州市园林文物局:
现将国家林业局、国家文物局《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 积极做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林场发[2007]16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宣传、贯彻执行。
浙江省林业厅 浙江省文物局
二00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浙公网安备 330521020002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