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文物发〔2013〕251号
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物局,杭州市园林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省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我局下发的《关于举办浙江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培训班的预备通知》(浙文物发〔2013〕237号),现将培训班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第一期:7月21日报到,7月22日—24日培训,7月25日上午返回;
第二期:7月25日下午报到,7月26—28日培训,7月29日上午返回;
第三期:7月29日下午报到,7月30—8月1日培训,8月2日上午返回。
二、参加人员
第一期:杭州、宁波、舟山各市、县(市、区)普查办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共3人,省直文博单位各2人,省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各1人;
第二期:温州、湖州、嘉兴、绍兴各市、县(市、区)普查办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共3人,省国资委联系员等;
第三期:金华、衢州、台州、丽水各市、县(市、区)普查办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共3人。
三、培训地点
中国人民解放军浙江省军区第一招待所(华北饭店),地址为杭州市北山路栖霞岭18号,联系电话0571-87980786。
四、培训费用
往返交通费及住宿费自理,其它费用由我局承担。
五、其他事项
请自带笔记本电脑。
请各级普查办及时通知报名人员参加培训。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曾昭明:0571-87993392,13656682164
杨文庆:0571-87084122,13506810448
浙江省文物局
201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