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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物局关于举办浙江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培训班的补充通知

浙文物发〔2013〕251号 

 

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物局,杭州市园林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省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我局下发的《关于举办浙江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培训班的预备通知》(浙文物发〔2013〕237号),现将培训班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第一期:7月21日报到,7月22日—24日培训,7月25日上午返回;

    第二期:7月25日下午报到,7月26—28日培训,7月29日上午返回;

    第三期:7月29日下午报到,7月30—8月1日培训,8月2日上午返回。

    二、参加人员

    第一期:杭州、宁波、舟山各市、县(市、区)普查办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共3人,省直文博单位各2人,省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各1人;

    第二期:温州、湖州、嘉兴、绍兴各市、县(市、区)普查办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共3人,省国资委联系员等;

    第三期:金华、衢州、台州、丽水各市、县(市、区)普查办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共3人。

    三、培训地点

    中国人民解放军浙江省军区第一招待所(华北饭店),地址为杭州市北山路栖霞岭18号,联系电话0571-87980786。

    四、培训费用

    往返交通费及住宿费自理,其它费用由我局承担。

    五、其他事项

    请自带笔记本电脑。

    请各级普查办及时通知报名人员参加培训。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曾昭明:0571-87993392,13656682164

    杨文庆:0571-87084122,13506810448

浙江省文物局

2013年7月11日

 

 

浙公网安备 330521020002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