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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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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浙江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物局(文物处、文管办),杭州市园林文物局,杭州良渚遗址管委会,西泠印社社委会,省直各文博单位:

  为在我省做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07]43号)精神,成立浙江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鲍贤伦  省文化厅副厅长、省文物局局长

  副主任:陶月彪  省文物局副局长

           陈官忠  省文物局副局长

           吴志强  省文物局文物处处长

           曹锦炎  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长

  办公室下设两个组,宣传后勤组:

  组长:陶月彪(兼)

  联系人:张苹,电话(0571)87086703、87086705;

  业务指导组:

  组长:曹锦炎(兼)

  联系人:李守芝,电话(0571)88106353。

  普查办联系人由张苹同志兼任。

  特此通知。


二○○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浙公网安备 33052102000226号